法院
《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者向消费者盲发快递,消费者请求无条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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